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可武汉男子张某却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后,不思悔改,竟然在无证状态下再次醉酒驾车,且车辆逾期未审验,结果被洪山交警当场查获。
4月10日,武汉市洪山区交通大队汉警快骑机动队在辖区南湖大道开展查缉布控,精准打击路面行驶的违法车辆。上午9时许,根据系统实时预警,一辆号牌为鄂A5***L的白色小轿车逾期未年检,即将经过卡点。接到指令后,民警周国宏立即组织警力对该车辆实施拦截。
见到交警拦车,驾驶男子张某明显神色慌张,靠边停车时,车头竟将路面摆放的一个锥筒推至了路边。在依法对驾驶人及车辆进行检查中,民警发现张某下车后站立不稳,身上还散发出一股浓烈的酒气。“你是不是喝酒了?”面对民警的询问,张某一开始矢口否认,直到民警要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张某这才承认自己喝了酒。张某表示,自己当天和朋友在附近某会所喝酒,从凌晨2点一直喝到早上8点,期间喝了三杯白酒。从会所出来准备回家时,张某自认为白天交警不会查酒驾,于是便决定驾车回家。没想到因自己所驾车辆未年检,半路被交警拦下。
经现场吹气检测,张某体内酒精含量达到醉驾标准,随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抽血检验,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56mg/100ml。同时,交警在对张某身份等信息进一步核查时,发现其驾驶证在两年前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已被吊销,目前仍处于驾驶证吊销期间。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张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驾驶逾期未检验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将面临罚款、拘役的处罚。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黄一燕 容斌)
(新媒体责编:caizh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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