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记者从江西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扎实推进兽药残留超标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动物源细菌耐药风险,江西省决定于今年3月20日至12月31日开展规范畜禽养殖用药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行动分为4个阶段。3月20日至4月10日为部署阶段,4月11日至6月30日为自查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为检查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为总结阶段。其中,在检查阶段,各设区市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标整治任务逐项进行集中排查,发现违法违规情形,按照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农村部有关规定处理。涉及外埠兽药产品的,应及时上报违法信息,省级将通报兽药生产企业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依法严肃处理。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局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省级达标减抗养殖场评价认定等开展现场督查。
专项整治行动坚持集中整治与宣传教育相结合、日常监管与规范指导相结合的工作原则,全面系统检查指导畜禽养殖用药情况,依法严厉打击使用原料药、化学中间体、人用药品、“自家苗”、假兽药等违法行为,有力整治超范围、超剂量、超时限用药以及用药记录不规范等违规行为。 (全媒体记者李耀文)
声明
一、本站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二、标注《大视野新闻网》来源的文章,版权归本站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我们并注明来源及作者。
三、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相关阅读
2024-01-13
2024-01-11
2024-01-09
2024-01-09
2024-01-05
最新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