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知名民间测评机构“老爸评测”及其法定代表人魏文锋,起诉同业机构“小红花测评”商业诋毁、侵害名誉权的三起案件均已一审审结。相关裁判文书显示,在其商业诋毁案件中,“小红花测评”被判“立即停止发布并删除”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账号中的相关视频和文章,并赔偿老爸评测经济损失10万元;个人名誉侵权案件中“小红花测评”被判立即停止发布并删除其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账号中的案涉侵害原告魏文锋名誉权的言论(含视频、文章);在另一起调解结案的案件中,双方在法院主持下,约定由陶晨(“小红花测评”创始人)通过视频等形式,就其针对“老爸评测”的诸多不实言论内容进行道歉。
天眼查信息显示,“老爸评测”运营主体为杭州老爸评测科技公司,公司成立于2015年1月,注册资本1311万元,魏文锋为公司创始人兼CEO;小红花测评运营主体为广州优测众享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17年5月,注册资本为100万元,陶晨为公司大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据介绍,2021年3月中旬,民间测评机构“小红花测评”多次发布针对另一家同业知名公司“老爸评测”的视频和公众号文章,如《315打假老爸评测造假:魔术擦甲醛超50倍?》;《315打假老爸评测:乳胶床垫-化学发泡冒充物理发泡!》等,并在相关视频和直播中称“老爸评测”或“魏老爸”(即魏文锋)“故意做假测评”、“弄虚作假”、“故意造假,蒙骗消费者,愚弄消费者”。“老爸评测”及其创始人魏文锋遂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杭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商业诋毁、侵害公司及个人名誉权的诉讼。
经过双方举证质证及公开开庭审理,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于今年1月10日对“老爸评测”诉“小红花测评”商业诋毁纠纷案出具了一审判决书,法院认定,“小红花测评”前述的视频、直播及公众号文章中,存在部分虚假信息和误导性信息:“本案中,优测众享公司、陶晨在直播中使用‘造假’‘忽悠’‘假货’‘敢说假话’‘假依据’等言论具有直接的贬义色彩,可以判定其主观上积极追求使得相关公众产生对老爸评测公司产生不准确的认识,对老爸评测公司商城的商品产生不良印象的效果,从而误导该些社会公众。故本院认为优测众享公司、陶晨具有主观故意,老爸评测公司的相应主张,本院予以支持”。
最终,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认定在“商业诋毁纠纷案”中,陶晨及“小红花测评”(优测众享公司)构成共同侵权,判决广州市优测众享科技有限公司、陶晨停止发布并删除其在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知乎、小红书、今日头条、哔哩哔哩平台账号中的涉案被控虚假及误导性信息;广州市优测众享科技有限公司、陶晨在其共同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小红花测评”上发布消除影响文章,文章不得少于 500 字(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广州市优测众享科技有限公司、陶晨共同赔偿杭州老爸评测科技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万元。
据媒体报道,上述案件宣判后,“小红花测评”在抖音平台上发布的14条打假视频相继下架,只剩下一条对“老爸评测”的《道歉信》。
另一起关于“老爸评测”公司名誉权纠纷的案件则于今年1月25日,在杭州互联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根据法院出具的调解协议,广州市优测众享科技有限公司、陶晨承诺就其侵害“老爸评测”(杭州老爸评测科技公司)名誉权的行为进行道歉,并将《道歉信》的相关视频和文字内容在“小红花测评”的多个平台账号上公开发布。
相关案件中的最后一起,即“老爸评测”创始人魏文锋起诉广州市优测众享科技有限公司和陶晨侵害个人名誉权纠纷案,于今年2月25日一审判决。杭州互联网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优测众享公司和陶晨的部分言行对“老爸评测”创始人魏文锋名誉权造成了侵害,考虑到魏文锋在本案中的部分请求,在前述两案中已经得到支持,故法院在本案中仅判决广州市优测众享科技有限公司和陶晨停止发布并删除其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平台账号中的案涉侵害原告魏文锋名誉权的言论(含视频、文章)。
在接受中国网财经记者采访时,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周成宇律师表示,“老爸评测”诉“小红花测评”系列案件是近年来涌现的新型实体经济模式下的一个典型案件,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既要考虑法律的严谨性,又要理解掌握新媒体、新业态的发展,具有相当的难度。
“值得注意的是,在相关判决公布后,有部分网络用户对判决书内容进行了自行解读,并依据法院并未认定‘小红花测评’相关文章的专业评测部分内容为‘商业诋毁’,得出了‘小红花测评’打假‘老爸评测’实锤的结论。事实上,这是对法院审理范围和判决内容的误解、误读。”
周成宇律师表示,法条的约束范围、法院的审理范围,都有严格的界定,在上述三个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严格遵守了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准则,针对“小红花测评”明显的侵权、诋毁内容进行了认定,并在判决和调解中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院在判决书中的部分陈述主要体现的是言论自由,小红花测评有权利评论质疑,合理的质疑不代表小红花测评言论的正当性。产品检测到底谁是谁非、谁的检测手段更先进更贴近消费者利益,这既不是法院审理的范围,也不是法律专业的法官能够认定的,仅就判决书没有对这些内容做出是非的判定,就认定‘小红花测评’有理、‘老爸评测’造假,这既是对判决书的误读,也是对法律的误读。”周成宇律师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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