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视野新闻网讯 杨涛)据山西省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7月28日公布的“忻环宁武罚字〔2023〕10号”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梨园河煤矿因固废违法,被处以罚款20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执法人员于2023年 5月10日对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梨园河煤矿旧矸石场进行了检查,发现该单位旧矸石场实施了矸石场生态恢复工程已开工建设,表土已剥离,部分矸石裸露,少量矸石外运,矸石库挡矸坝垮塌的环境违法行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宁武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七项 ,责令你公司改正以上违法行为。参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生态环境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对该煤矿处以罚款2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大同煤矿集团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梨园河煤矿成立于2003年,负责人为王志勇,地址位于山西省忻州市宁武县薛家洼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