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针对手机“摇一摇”跳转广告让消费者不堪其扰的问题,有消息称苹果公司将叫停“摇一摇”跳转广告功能,在网络上引起热议。11月15日,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建议,把选择的权利交还给用户,在征得用户同意之后方能开启“摇一摇”跳转广告功能。
今年“双11”期间,手机广告跳转频率之多、速度之快,引起消费者的严重不适和反感。各大购物平台争抢着各大APP的开屏页面,整个互联网上出现了大大小小的“传送门”,轻轻晃动一下手机,瞬间就会跳转到某购物平台。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广大手机用户在使用不同软件进行学习、工作和娱乐的过程中被迫跳转到购物软件浏览广告,这不仅浪费了用户的时间,更是对其权益的侵犯。这种“摇一摇”自动跳转的开屏广告剥夺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消费者进入广告页面并非出于本意,而是源于商家的“误导”。同时,“摇一摇”跳转页面往往离不开手机陀螺仪和运动传感器数据的调用,这也涉嫌违规收集信息、过度索权甚至侵犯用户隐私等问题。
针对该现象,相关部门曾出台政策加以规范。2022年12月,工信部联合多家企业制定了《APP用户权益保护测评规范》,进一步细化了APP信息窗口通过“摇一摇”等方式触发页面或跳转至第三方应用的相关参数。今年2月,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移动互联网应用服务能力的通知》,要求不得频繁弹窗干扰用户正常使用,或利用高灵敏度“摇一摇”等易造成误触发的方式诱导用户操作。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以弹出等形式发布互联网广告,广告主、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
江苏省消保委认为,重重规则没有阻碍购物平台引流的念头,企业借助技术优势,在规则之下不断翻新引流手段。除了“摇一摇”,还出现了“扭一扭”“手机前倾”跳转等新花样。就算设定了关闭的路径,页面跳转也“丝滑”得不给人关闭的机会,给消费者的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困扰。这种所谓的“创新”之举不仅影响企业形象,也是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侵犯。
江苏省消保委建议,手机系统运营商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将权限严格化。对于权限的获取应当更加谨慎,不能任凭系统默认用户同意授权。当APP要求调取涉及使用者个人信息和隐私的权限时,必须征得使用者同意方可调取。
平台方在进行权限获取时应当获得用户同意,把选择的权利交还给用户。“摇一摇”跳转广告依托手机陀螺仪和运动传感器数据的调用,而这一部分数据属于使用者的个人信息,平台方在获取这些信息时应当进行提示,在征得用户同意之后方能开启。同时,应当设置易于找寻的关闭通道,方便用户及时关闭此类授权。
商家在投放广告时应遵守相关规定,尊重用户的体验感。商家在制作和投放类似“摇一摇”跳转广告时,应当将相关数值限制在许可范围之内,做到有法必依。商家借广告引流的想法无可厚非,但是在投放广告时应当考虑消费者的体验感,被迫跳转只会让消费者对商家产生厌恶心理,并不能真正带来流量。只有把用户的体验感放在心上,设计更加人性化的广告投放策略,才能真正实现商家和消费者的双赢。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将对该现象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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