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据公众号“湛江发布”,近日,广东省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湛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和公平竞争审查初步结论意见的公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及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16日。 按照征求意见稿,湛江市拟对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进行调整。 对于第一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 对于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 据“湛江发布”,对比去年,今年第一次申请与第二次申请均拟提升10万元。 征求意见稿显示,最高贷款额度与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年限相关联,具体计算方式: 贷款额度A=住房公积金申请日余额×6(申请日余额,含预提住房公积金交付该房首期房款金额) 贷款额度B=各缴存年限的贷款额度(见下表) 对于单方缴存,贷款额度A与贷款额度B两者中的最大值为单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第一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50万元,第二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40万元。 双方缴存,按单方缴存计算的贷款额度相加,相加之和为双方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但第一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80万元,第二次贷款每户最高贷款额度不超过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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