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1日,四川省广安市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发布《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选择货币化安置和购买地下车位(库)的购买者实施财政补贴的公告》。 公告显示,对2022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在广安经开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业主,实施购房补贴;对2022年9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广安经开区签订拆迁协议选择货币化安置,并在广安经开区范围内新购商品住房的前200名集体土地上拆迁的拆迁安置户,实施货币化安置购房补贴;广安经开区购买商品房的业主,从2022年9月10日起至2023年9月9日止在本小区直接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地下车位(库)的购买者,将获得车位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业主,由广安经开区财政给予每套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套。对楼面地价为1800元/平方米以上的(含1800元/平方米),广安经开区财政给予每套每平方米300元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套。 文件显示,对符合条件的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拆迁安置户,由广安经开区财政补贴800元/平方米,最高不超过80000元/套。 对符合条件的购买地下车位(库)的购买者,由广安经开区财政给予每个车位(库)5000元的补贴,每户不超过10000元的补贴。 广安经开区此前的政策为,对2022年9月10日至2023年9月9日在广安经开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业主,广安经开区财政给予每套每平方米200元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套。对楼面地价为1800元/平方米以上的(含1800元/平方米),广安经开区财政给予每套每平方米300元的购房补贴,最高不超过30000元/套。经与企业沟通,企业自愿给予每套每平方米200元及以上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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