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4日发布《广州市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当中涉及21条具体政策措施,明确了鼓励民间投资参与传统基础设施等7个重点领域建设。
《若干措施》立足激发民间投资意愿和增强投资能力,从拓宽投资领域、增强要素保障、强化融资支撑、优化投资环境等4个方面制定了21条具体政策措施。
特别是,在拓宽投资赛道上出实招求实效,包括明确鼓励民间投资参与的重点领域;在民间投资参与方式上做出指引;在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相关领域出“真招实招”。
该《若干措施》鼓励民间投资参与传统基础设施、清洁能源及绿色低碳、新型基础设施、城中村改造、社会民生等7个领域建设。如在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提出支持民营企业通过股权合作、特许经营、TOD(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REITs(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领域项目建设;并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国有存量资产盘活。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陈旭发布会上表示,此次《若干措施》不仅加大民间投资重大项目推介力度、优化民间投资政务服务水平,还着力降低民间投资经济成果,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混改。
《若干措施》提出,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向民间资本推介一批具备一定收益水平、条件相对成熟的项目,并要求政府采购工程项目要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建立涉企收费清单管理制度,杜绝违规违法收费;鼓励民间投资通过战略入股、参股等方式,与国有企业开展股权融合与资源整合,协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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