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抖音电商“打脸”的思美传媒(002712),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遭到了证监会立案。
11月29日晚间,思美传媒发布公告称,公司于11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思美传媒表示,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日晚间,思美传媒及相关责任人还收到了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浙江证监局表示,11月27日午间,公司选择性回复了投资者在互动易的提问,称“抖音超市现阶段由本公司代运营”;收盘后,公司在互动易回复时又称,“公司所称代运营抖音超市,是指公司代运营了抖音官方超市的官方直播间之一”。公司在答复投资者提问时,未准确、完整披露公司参与“抖音超市”业务的具体情况、对公司营业收入的影响等。
浙江证监局表示,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董事会秘书李子木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决定对其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投融资专家许小恒表示,上市公司在答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遵守信息披露规则,做到谨慎、客观,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得误导投资者,并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重大不确定性和风险。
关于抖音超市代运营的具体业务情况,11月29日晚间,思美传媒也在关注函回复中作出了详细说明。思美传媒表示,公司及其子公司仅参与和提供抖音超市某直播间的代理运营业务,抖音超市有权利寻找其他供应商提供与公司类似的直播间代理运营业务。抖音电商业务有很多销售渠道(包括短视频、直播间、抖音小店等),直播间销售只是其中的一部分。
思美传媒解释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在组织编写投资者提问相关答复时,将“代运营”理解为了本主业内的代运营,即为客户提供直播间搭建、策划、播出、视频拍摄、创意规划等与直播间运营有关的服务,理解上限于公司主业,比较狭窄。
此外,思美传媒表示,公司自身前后回复内容存在明显偏差的原因是,对于第一个回复未能考虑到代运营可能涉及非广告传媒领域的内容,并未周全考虑到股市环境、公司实际状况及不同语境下对特定词汇的理解偏差,未能完整详细描述公司业务的实际状况,导致了投资者的误解,第二个回复对“代运营”的业务范围和含义进行了更加详细和精确的界定。
据思美传媒所述,公司与抖音超市合作从2023年9月开始,根据客户数据电文事实委托先行开展工作(暂未签署书面协议)。公司与抖音超市合作的业务范畴为抖音超市某直播间的代理运营服务,即建立直播间,通过投流、直播等各类型销售手段,帮助抖音超市销售其货品,并赚取返佣。抖音超市的直播间只是抖音超市这项业务很小的一个分支,业务规模和占比对抖音很低。
在二级市场上,自11月28日“一”字跌停后,11月29日,思美传媒再度跌停收盘,收跌9.96%,收盘价为6.6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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