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个人征信报告显示,2009年,我在朔州农商银行平鲁支行(朔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鲁区支行)曾有笔贷款,可当时我才20多岁,贷什么款?”对于这笔贷款,山西省朔州市的杨女士表示完全不知情。
近日,山西省朔州市杨女士向本报实名反映称,自己曾接到一名自称朔州农商银行平鲁支行工作人员的电话,交流过程中提到杨女士曾在朔州农商行贷款。
从未贷过款的杨女士查询征信后发现,自己“被贷款”了。据此杨女士认为朔州农商银行平鲁支行涉嫌违规放贷。
杨女士向记者出示的个人征信报告显示,2009年6月29日,杨女士在朔州农商银行平鲁支行贷款20000元,业务种类为其他个人消费贷款,担保方式为信用/免担保。该笔贷款于2015年6月29日还清。
对于这笔贷款,杨女士有诸多疑问,当时她既没有经济来源,又没有本人到现场办理,贷款是怎么批下来的?这笔贷款究竟是谁在用?朔州农商银行平鲁支行哪位工作人员经办的?怎么通过审核的?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朔州农商银行平鲁支行一王姓负责人。该负责人对于“办理贷款业务是否需要本人到场”的问题解释称,当年银行管理比较松,如果经办人与贷款人熟识,也存在贷款人不到场办理的情况,并且这种情况也不是单一存在。
银行也调取了杨女士办理贷款时的部分手续,当时这笔贷款的担保人为王海鹰,经办人为赵玉宝。记者通过观察比对,杨女士留在银行的签字与日常的笔迹、书写习惯并不一样,除签字外,还盖有个人印章。
对于个人小额贷款,银行方面表示只需贷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即可办理,不需要收入流水、资产证明等。
采访期间,银行方面不止一次询问:“既然这笔贷款未给杨女士带来经济损失或征信影响,并且已经结清。杨女士再提此事,究竟想怎么样?”
作为朔州农商银行平鲁支行的相关负责人,遇到这种情况,难道不是应该抓紧查清事实?同时进一步清查与担保人王海鹰、经办人赵玉宝有关的贷款,看是否存在类似的问题?
据公开资料显示,朔州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由朔州市朔城区信用合作联社和朔州市平鲁区信用合作联社联合组建,于2018年7月18日正式挂牌。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东旭集团)作为朔州农商银行的第一大股东持股30%。
2020年被曝出的山西四十多家农商行成东旭系“提款机”,其中就包括朔州农商银行。
对山西朔州杨女士“被贷款”事件,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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