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台江某局一搬迁用房装修项目,由台江区建设管理中心公开招投标,福州市鼓楼建筑工程集团公司中标。
据俞先生称,2016年4月份进场施工,当年6月竣工。在实施过程中,使用单位台江某局按实际使用需求提出设计变更,增加较大工程量,造成工程造价提高,分管领导上会研究多次,参照福州台江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20】113号文件“关于研究结算评审等问题的纪要”,由区财政评审中心负责,予以先行收件评审。由区建设管理中心负责将超概事项报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
该项目于2021年8月份送审,于2022年5月台江区评审中心出初审意见稿,施工单位、业主单位及评审单位都已经同意并确认盖章,需要上报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由于调整变动该项目区主管领导及台江区建设管理中心企业合并,导致无法上报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议。
2023年5月份,俞先生向福建省委巡视组求助反映后,区政府只上会研究同意出评审报告,但一直无法落实项目工程款。
据俞先生提供的福州市台江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资料显示,2023年11月20日,福州市台江区建设投资管理中心送审的台江某局搬迁过渡业务用房整修改造项目结算,经台江区评审中心审定金额为2342625元。
在施工期间收到工程款135万元,剩余99万多未付款。2016年6月工程竣工至今已整7年,福州台江区建设管理中心未完全支付该项目工程款,给公司造成沉重债务负担,导致俞先生无法兑现施工队伍工程款。
近日俞先生无奈只能求助媒体予以公开报道。(陈明)
声明
一、本站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二、标注《大视野新闻网》来源的文章,版权归本站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我们并注明来源及作者。
三、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相关阅读
2024-01-19
2024-01-19
2024-01-19
2024-01-19
2024-01-19
最新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