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5月10日电(中新财经 宫宏宇)10日,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发布多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其中三份与头部券商中金公司有关。
经查,中金公司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时存在因操作风险造成流动性缺口、违规提供通道服务、同日反向交易未列明决策依据、产品账户间互相发生交易等问题,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
同时,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要求中金公司应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强化合规风险管控,提升资管业务合规运作水平。
同日,因中金公司资产管理业务存在违规提供通道服务的问题,中金公司时任分管业务高管徐翌成及投资经理于剑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中新财经注意到,这是中金公司时隔两周再度领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4月26日,中金公司因合规管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聘用未取得从业资格的人员开展相关证券业务;二是多名员工曾存在买卖股票、出借个人证券账户的行为,公司对员工行为监测监控不到位。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中金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督促中金公司应引以为戒,认真查找和整改问题,加强对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切实提升合规管理水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财报显示,今年一季度,中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74亿元,同比下降37.61%;归母净利润12.39亿元,同比下降45.13%。2023年度,中金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90亿元,同比下降11.87%;归母净利润61.56亿元,同比下降18.97%。
截至5月10日收盘,中金公司股价收报34.21元,总市值1651亿元,年内累计跌幅10.09%。(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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