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4日从教育部了解到,近日,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进一步改进基础教育现代治理、清理整治违反法纪问题及违背教育规律行为做出重要部署。
《通知》明确了“三项规范整治重点”和“十二条负面清单”,要求重点规范整治安全底线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和师德师风失范三方面问题。负面清单包括:严禁出现反党反社会主义、歪曲历史、美化侵略等错误言行;严禁校园内发生以多欺少、以强凌弱、以大欺小等学生欺凌行为,或教师漠视、纵容学生欺凌行为;严禁义务教育学校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各类竞赛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违反国家规定的学生睡眠时间安排学生作息,或以各种方式挤占学生“课间十分钟”休息;严禁布置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总量和时长的作业,或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等。
《通知》要求各地健全“四项制度”。一是建立声誉评价制度,如实记录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的不规范办学治校行为,作为学校、教师各类评优评先和表彰奖励的重要参考。二是建立能力提升制度,建立一批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基地校,有序组织书记、校(园)长到基地校跟岗研修,加强规范办学专门培训。三是建立责任落实制度,强化属地管理、重心下移,加大对违规办学行为惩处力度。四是建立监督曝光机制,畅通违规办学举报渠道,建立曝光台,加强社会监督力量建设。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张志勇认为,依法规范办学行为是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的必然要求。教育部启动基础教育规范管理年活动,其根本目的就是要清理整治基础教育领域存在的违背教育宗旨、违背教育规律、违背教育科学的各种功利化短视化教育行为。“这是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快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全面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的具体行动。”张志勇说。
(记者张盖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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