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5日,《广州市推动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正式对外发布。《若干措施》从培育壮大低空经济主体、建设低空基础设施、加大低空科技创新力度、拓展低空经济应用场景、加强相关要素保障五大方面提出20条具体举措,促进全市低空经济及关联产业高质量发展。
低空经济总部企业
每年奖励最高100万元
《若干措施》明确,对本市低空经济领域总部企业,根据广州市总部经济政策给予扶持。对于研发制造类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达到1亿元以上等相应条件可认定为总部企业,每家企业每年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并给予总部企业人才户籍、人才绿卡、人才公寓、子女入园入学、办税绿色通道、政务服务、粤港粤澳通行等各方面保障。
千万力度奖补
低空科技创新
《若干措施》对于低空经济相关领域科技创新的重视达到新的高度。其中,对在本市从事研发和生产制造并开展适航审定的企业,获得中国民航局颁发的有人或无人驾驶航空器型号合格证(TC)和生产许可证(PC)的,对最大起飞重量超过150公斤的大型载人无人驾驶航空器,市财政一次性资助1500万元;大型载物无人驾驶航空器,按型号市财政一次性资助150万元。政策有效期内每家企业资助不超过1500万元。
载人无人驾驶航线
单条最高补助100万元
《若干措施》对拓展低空经济应用场景给出了具体支持举措。首先是,支持开设载人无人驾驶应用场景航线方面,鼓励企业提供市内交通类、城际交通类低空飞行器载人飞行服务;对于开通并取得主管部门审批,起终点至少一个在广州市并实施常态化运营的载人无人驾驶应用场景航线,单条航线年度最高补助10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其次,支持开设货运应用场景航线方面,拓展低空货物多式联运创新场景,推动低空应急及医疗救援体系、无人机+智慧物流场景落地;对于开通并取得主管部门审批,起终点至少一个在广州市并实施常态化运营的低空货运应用场景航线,单条航线年度最高补助50万元,每个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若干措施》还提出,鼓励开展低空旅游、航空运动业务。其中,支持航空运营企业开发低空旅游和航空运动项目;对于使用起飞重量超过150公斤的大型载人无人驾驶航空器、年度飞行服务2000架次以上用于旅游、体育的示范项目进行补助,单条航线年度最高补助50万元,每个企业年度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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