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爱渡时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渡时代公司)因存在利用格式条款等方式限制消费者权利的违规行为,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罚款5万元。
经查,爱渡时代公司主营业务为婚恋介绍服务,自2022年10月开始使用与消费者签订的案涉版本格式合同《高端情感服务合同》,该合同约定条款共6部分内容,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费用、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约定内容。其中,关于违约责任约定“考虑到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及签订后为甲方提供基础性服务等乙方工作人员的投入分配、服务资源投入分配等因素,合同生效后,如甲方单方面要求提前解除或终止本合同的,经乙方同意后可以终止服务,但应扣除本合同服务费用30%的违约金。并按照已完成的服务内容扣除相应服务费用后,再无息退回乙方剩余费用”,该条款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但当事人在合同中未做显著提示、未提请消费者注意。
另外,爱渡时代公司在案涉格式合同中使用的关于争议解决的格式条款约定“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有效法律法规进行裁决”,该格式条款为预设条款,若约定“协商不成均应仲裁”,在使用过程中会损害消费者的权益,限制消费者提起诉讼的权利。
爱渡时代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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