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岁的成都消费者徐先生由于身体原因想要退掉健身馆的游泳卡,直到这时,他才知道按当初合同规定的“60岁上限”,自己根本不具备“办卡资格”。一面诱导老年人交钱“入会”,一面又以格式条款把人拒之门外、逃避责任,徐先生感叹健身馆这种自相矛盾的做法有违诚信,伤了老年消费者的心。(据8月5日中国消费网报道)
在该事件中,比“套路”合同更值得关注的,是老年人到健身场馆消费何以屡屡遭遇“禁入门槛”。从经营者的角度来看,游泳属高危体育项目,游泳场馆从经营安全方面考量,在合同中酌情约定年龄限制以规避因消费者突发疾病等因素导致的风险,可以理解。但对于老年人特别是身体条件允许的老年人享受运动、追求健康的品质消费需求,一律以年龄为标准设定“禁入门槛”的做法,未免有些简单粗暴。
相关数据显示,如今我国60周岁及以上人口已近3亿人,与此同时,大众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也让更多老年人从观念与行为两个层面逐渐由“养老”向“享老”转变。老年人对专业健身场馆和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多就是很好的例证。由此来看,倡导“积极老龄观”和践行“健康老龄化”,让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了更具象、更丰富的现实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家事,也是国事。
“银发族”的急难愁盼在哪里,提升老年人福祉的施政方向就指到哪里。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大力发展银发经济”的方针策略,从加强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加强无障碍、适老化设施建设等层面明确了思路与举措。
做好应对老龄化的“大文章”,不能忽视困扰老年人消费升级诉求的关键“小问题”。这就需要不断创新养老服务模式、不断探索“乐”老供给新产品,下功夫、花心思研究现有涉老产品和服务还存在哪些“不适老”的问题短板,从细节上精心打磨、改造完善,才能更有助于老年消费者从中体验到幸福感、获得感。
具体到老年人游泳健身来说,场馆经营者和相关部门可以结合老年人的实际需求与身心特征,审慎灵活地设置合理的准入门槛和服务标准,配备更符合老年人安全保障的设备设施,升级更符合老年人个性诉求的运管手段。当然,老年消费者也要增强对自身健康安全的责任感与自我防护意识;而作为老年消费者的家人,既要注意平时对老年人参加高危健身活动的关注陪伴和关心提醒,也应保持必要的理性包容,正确对待某些难以避免的客观因素造成的意外。
让每一位老年人既能“养老”又能“享老”,是必须面对的时代课题,从供给“适老化”破题,把诸如“60岁上限”之类的门槛调整得更合理、更科学、更人性化,把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的步子迈得更大一点、更快一点,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新体现,也是不断满足老年群体对美好生活向往的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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