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会同农业农村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食品安全标准跟踪评价工作方案》,提出要侧重对重点食品安全标准开展深度评价,并在常态评价中收集分析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的问题及意见。
《方案》明确,国家食品评估中心负责“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跟踪评价及意见反馈平台”建设运行,持续收集各方对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意见建议。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同级农业农村、市场监管、进出口食品监管等部门以及行业组织、技术机构建立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并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信访咨询、网络舆情等涉及的食品安全标准相关意见建议纳入常态评价范围,及时沟通、共同研究基层监管部门、行业企业等在执行食品安全标准中遇到的问题。
《方案》指出,要以研究课题形式,重点对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建设重点难点问题、标准执行中的突出问题、标准制定修订需求等开展系统研究。同时,各级卫生健康与相关监管部门要积极沟通配合,在部署开展跟踪评价工作时,一并推进食品安全标准的宣贯培训、指导解答等工作。(记者段梦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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