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3月3日消息(记者 黄昂瑾)日前,慈善法修订草案征集意见活动已结束,其中关于优化互联网公开募捐服务平台相关条款的建议,让“互联网公益”再次受到关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将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作为完善分配制度、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举措。
2023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民进中央常委、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将向大会提交《关于加快推动互联网公益高质量发展、助力共同富裕的建议》提案,围绕加快完善慈善法治、加强对互联网公益平台的集中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大平台的龙头作用等提出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张颐武)
公益慈善监管要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
“中国人都有回馈社会、奉献社会(的传统),希望达到自己的精神上更高的境界。不论是社会团体、企业还是个人的贡献之心,通过互联网这个平台能够充分发挥出来。”张颐武近日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指出,我国互联网公益快速发展,不仅大幅降低行善成本、提高公益效能,也传播了公益文化,促进了行业发展与社会进步。
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现行慈善法自2016年实施以来,在保护慈善参与者权益、规范慈善活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对于公众普遍关注的公益慈善“透明度”的问题,张颐武表示,“如何让公益能够在阳光下,能够让互联网公益全程让公众了解,让捐款者能够看到每一分钱都是摊在阳光下,这是互联网公益以及整个公益事业面临的重要议题。”
张颐武提出,加强公益透明度,一是通过数字化手段进行加强;二是做到财务的公开透明;三是平台方面需要有更多创新;四是加强对互联网公益、慈善事业的监管。“在加强监管的同时也需要让互联网公益、慈善事业活力能够发挥出来,避免‘一管就死’‘一放就乱’的情况,把它管得恰当,管得恰如其分,让创新有更大空间。”
张颐武强调,完善慈善法治,需坚持“包容审慎”、鼓励创新的修法主基调。实践中慈善事业和商业活动不是简单的互斥。建议慈善法修订中为合法商业活动留出空间,不宜“一刀切”地封杀。减弱对互联网公开募捐平台县级监管等不合理限制,避免平台责任过重过大扼杀创新、限制行善等现象。
加强对互联网公益平台的集中统一管理
互联网等数字化技术的发展,也为公益慈善事业提供了技术支撑和路径创新。
据统计,2021年,我国有超过100亿人次点击、关注和参与互联网慈善。现行慈善法自2016年实施以来至去年11月,民政部指定的30家慈善组织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上,累计有超510亿人次参与,累计募集善款350亿元。
“互联网公益有它更加便捷的特点,路径更加多样、方法更加灵活等,通过互联网进行公益可以让捐助人更便捷、更容易参与到公益事业中,一方面让捐助人奉献了爱心,另一方面让需要帮助的人得到了帮助,互联网公益可以说是未来公益事业、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张颐武告诉记者。
民政部曾在2019年提出了互联网慈善的“中国样本”。对此,张颐武表示,中国的互联网发展有其自己的特点,互联网发展的特点也决定着互联网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特点。其中之一便是贡献方式便捷、路径清晰,一项捐款从捐助人到受助人全过程非常顺畅。同时,中国式慈善公益事业其实是精准的,捐助能够精准地达到需要支持的项目和需要帮助的人,这都对推动地方的发展、对个人的发展,或者对提升个体的幸福感提升都有很大作用。
张颐武指出,互联网公益涉及互联网、社会治理、金融等多个主管部门,建议由一个部门归口管理,为行业发展提供稳定预期。加快推进共建共治共享,建立机制化的沟通交流渠道。加大力度打击行业中的“害群之马”,培育良性数字公益生态圈,激发平台、慈善组织和慈善参与者的活力。在各类救灾协调工作中,加强政府主导,为公益平台工作提供更多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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