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3日电 (记者 张素)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了危险作业罪。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3日通报,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后,2021年3月至2022年12月,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险作业罪3011件4521人。
最高检研判发现,案件分布地区差异较大,河南、广西、安徽、浙江等9个省份检察机关受理审查起诉的涉嫌危险作业罪人数占全国总量的78.5%。
此外,各地检察机关办理案件主要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且集中在成品油非法储存、买卖领域。据知,有不法分子利用面包车非法流动售卖散装汽油、柴油,还有不法分子以经营其他种类生意为幌子,暗地贩卖散装成品油等。
最高检进一步指出当前惩治危险作业罪面临的问题,主要在于非法买卖成品油领域“溯源打击不足”,特别是各部门间尚未有效形成打击合力。
据知,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持续推进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加强各部门沟通协作、信息共享,及时发现、打击、惩治各类危险作业活动。
“八号检察建议”即最高检于2022年向应急管理部制发的安全生产溯源治理方面的检察建议。据介绍,这份检察建议制发后已有效果,从事故发生数量来看,河南、内蒙古等省份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数、死亡人数分别较2021年同期下降明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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