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郑州3月4日消息(记者 彭华)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作为婴幼儿照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托育服务是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也是促进三孩政策落地的关键配套措施。
全国政协委员黄红霞接受央广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随着“三孩”政策实施,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大幅提升。据调查我国城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需求率为35.8%,但2021年城市入托率仅4.1%。目前我国未将托育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公办和普惠性机构占比低,不能很好满足群众需求。
对此,黄红霞提出建议如下:
第一,将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基本公共服务。鉴于普惠托育服务在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越来越重要的基础地位,因此建议将发展普惠托育服务逐步纳入我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发挥政府在政策支持、经费投入、规划建设、资源配置、队伍建设等方面的主导责任,在“十四五”以及“十五五”期间持续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加大政策和资金保障力度。加快制定托育领域的专门法规制度,为财政支持托育服务提供依据和保障。将普惠托育服务纳入中央和各省、市、县财政预算,构建中央到地方各级的合理财政分担机制,建立政府、机构和家庭合理的成本分担机制。重点支持公办托育机构和用人单位提供托育服务、社区配套托育服务设施、托幼一体化建设以及托育师资培训和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推动存量托育资源向普惠化转变。
第三,大力推进各种形式的普惠托育服务。一是推进托育与学前教育有效衔接、协同发展。加强统筹协调,研究制定统一的托育服务和学前教育发展规划,支持“托幼一体化”模式,支持普惠幼儿园空余学位转换为普惠托位,招收2-3岁幼儿,支持普惠托育机构延伸服务至幼儿3-4.5岁。二是加快推进用人单位举办托育服务。要出台支持和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参与幼儿托育服务的指导性文件,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办托育,推动医育结合、产教融合型托育机构建设,提升托育服务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能力。三是优先发展社区托育服务。研究制定社区托育发展的专项规划、设施设置标准,支持社会力量依托社区兴办托育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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