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3月12日电(记者贾云鹏)记者日前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东深化乡村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把评价重点放在业绩贡献、经济社会效益和示范带动作用上,目前全省已有9063人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有效激发了乡村人才活力,推动乡村振兴。
自2018年起,山东打破学历、论文、科研成果等条框限制,试点推行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制度。新型职业农民职称分为初级职称、中级职称、高级职称(分为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农民助理农艺师、农民农艺师、农民高级农艺师、农民正高级农艺师。
据介绍,山东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范围主要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骨干人员。新型职业农民职称是技术水平和专业能力的标志,不与岗位和聘用等硬性挂钩。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张涛说,为激励乡村人才扎根基层,山东用好职称评审“指挥棒”,还在基层教育、卫生、农业等领域建立“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基层职称制度,建立专门面向基层的专属评价标准,评价结果定向在基层使用;推行基层职称“直评”制度,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满10年、20年、30年,申报相应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时,可不受单位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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