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澎湃新闻,近日,遂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在提高租房提取额度方面,新政提出,无自有住房的缴存人家庭(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在遂宁市辖区内租赁自住住房,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18000元/年,生育二孩三孩缴存人家庭租房提取限额提高至25000元/年。在实行房屋套数认贷不认房方面,缴存人家庭在遂宁市辖区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房屋套数认定上,只查询缴存人家庭尚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情况,不再查询缴存人家庭住房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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