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小丁看社会
近日,针对抖音、快手等网络平台自媒体用户发布的《山西原平市轩岗煤电棚户区改造,适用于政策的孤寡老人十年居无定所》一文,文章主要描述了“原平市轩岗煤电棚户区孤寡老人要求安置住房”的问题。对此,刘家梁矿党政领导高度重视,经过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谢某平基本情况
谢某平,女,户籍地:山西省原平市轩岗派出所,原轩岗矿务局公安处员工王某所之妻,谢某平分配轩煤公司家属楼综合1号楼143号,面积50平米。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谢某平在刘家梁矿瑞新片行政大院铁道旁自建房5间(此房原为饭店,后居住),此房2006年、2010年此房摸底登记为谢某平三子王某军,按照《轩岗煤电公司棚户区改造拆迁安置实施办法》(同煤轩联发[2010]39号)刘家梁矿于2012年为谢某平三子王某军安置原平吉祥花园B11#-1-101(面积65.97平米)。根据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专题会议纪要【2014 】9号文件。第一条安置范围第2条,“属于2010年登记时一院多户的,经审核核实,未安置的住户确实属于同一院内的独立住户,如符合分房条件可安置。”2015年为谢某平次子王某旗安置原平吉祥花园住房D28#-1-601(面积92.84平米)一套。
谢某平的次子、三子分到吉祥花园小区棚户安置房后,至今未拆除原刘家梁矿瑞新片行政大院铁道旁自建房,根据轩岗煤电有限责任公司刘家梁煤矿专题会纪要【2014 】9号文件,第二条有关规定第6项规定“已经分配到吉祥花园住房,但至2014年6月20日前仍未拆除旧房的,其它公房需求本次暂不考虑。”
三、处理意见
综上,谢某平现就刘家梁矿瑞新片行政大院铁道旁自建房要求安置原平市吉祥花园住房的诉求不符合分房条件,不予解决。
因此自媒体用户发布的《山西原平市轩岗煤电棚户区改造,适用于政策的孤寡老人十年居无定所》文章内容与事实不符,敬请传播上述不实言论的媒体或个人立即停止转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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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王某军安置吉祥花园住房及资料
上图为王某旗之妻韩某霞安置住房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