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

《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修订 专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特许经营条款

发布时间:2024-04-10 10:33:58 来源: 编辑:佚名 浏览:

  日前,为进一步规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对《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

  本次修订对标《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改革要求,对特许经营领域突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制度设计,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效力。

  一是规范特许经营实施方式。对特许经营实施方式进行列举,包含“新建/改扩建—运营—移交(BOT)”“新建/改扩建—拥有并运营—移交(BOOT)”“转让—运营—移交(TOT)”等实施方式,并规定禁止通过“建设—移交(BT)”方式逃避运营义务或垫资施工。

  二是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将特许经营最长期限延长到40年,鼓励民营企业通过直接投资、独资、控股、参与联合体等多种方式参与特许经营项目,并应遵守《指导意见》有关支持清单关于民营企业项目领域和股比的规定,明确特许经营者改善经营管理和改进技术获得的收益归其所有。

  三是改进特许经营项目管理程序。进一步完善特许经营可行性论证程序,明确不同投资模式下应当适用的项目投资管理程序。进一步健全细化特许经营各方的信息披露机制。

  四是明确特许经营模式管理责任分工。地方政府负主体责任,发展改革部门牵头推进,有关行业部门负责项目实施和监管,财政部门加强预算管理。

  为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入场难”问题,《管理办法》将促进民间投资作为立法目的在总则中予以明确,要求必须以公开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杜绝以单一来源采购、直接委托等方式规避竞争。专设鼓励民营企业参与特许经营条款、不同所有制企业融资同等待遇等金融支持措施,加大对民营企业支持力度。

声明

  一、本站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二、标注《大视野新闻网》来源的文章,版权归本站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我们并注明来源及作者。

  三、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相关阅读

  日前,为进一步规范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建设运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民银行对《基[详细]

2024-04-10

  据中国中小企业协会网站消息,春节后生产加速回升,以及“两会”后政策组合拳持续发力显效,经济回暖势头不断增强,企业生产经营持续改善,中小企业发展指数再次回升。一季度中小企业发展指数为[详细]

2024-04-10

  最美人间四月天,踏青赏花正当时。刚刚过去的清明假期,“春日经济”再度激发消费活力。在社交平台上,“全国的景区看起来都像有1亿人”的话题一度冲上热搜榜首,网友们纷纷上传各地的旅游照[详细]

2024-04-10

  不久前,《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标志着中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进入新阶段。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详细]

2024-04-10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为积极应对云南、四川受灾地区抗旱保供水困难形势和群众愁盼,财政部会同水利部于近日下达中央财政水利救灾资金1.74亿元,支持云南、四川受灾地区做好抗旱[详细]

2024-0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