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31日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的通知》,确保2024年底前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有行政村存在多个村卫生室的,至少保障1个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
为推动更多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通知从明确导向、分类施策、规范行为、完善配套、加强领导等方面对推进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定点管理作出部署。
通知明确,各级医保、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工作台账,根据不同的情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对已经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地区,医保部门通过乡镇卫生院结算村卫生室医保费用;对正在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地区,原则上将这一类视同已经实现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短期内不具备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条件的地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发挥行业管理职能,统一组织村卫生室集中申请医保定点工作。
在加强配套支持、鼓励提供服务方面,通知明确要优化村卫生室基本药物使用政策,根据村卫生室实际需求和农村常见病、多发病特点,逐步扩大基本药物目录中的药品种类,达到与乡镇卫生院用药衔接一致;鼓励和支持村卫生室优化使用集采中选药品,为农村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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