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旦当日查处一夹带危险品过海货车
根据执法计划,1月1日上午,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港航大队在环海路周边例行巡查。
12时左右,烟台北站客运站安检人员发现黑LF3XX8挂车涉嫌夹带危险品上船。执法人员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对该货车进行检查。经查,该车电子货单申报货物为:机体铸件、轿车、塑料管。但安检扫描图像发现车辆前部装载物品明显与货单描述不符,同时系统提示该车之前有装载危险品被拒的记录。通过进一步核查,货车装载的货物四周均为铁铸件,但在车挂连接处的货物缝隙中夹带18块电动车电瓶。在水路运输中,此类电瓶因含有高强度易燃易爆成分被归类为危险品。面对确凿的证据,驾驶员当场承认违法事实,支队依法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货车夹带危险品搭乘客滚船过海是重大的违法行为,对过海船舶和旅客带来极大安全隐患,一直是我们的重点打击对象。”港航大队大队长王强说,“下步,我们将继续加强与海事、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坚决打击此类重大违法行为,保障运输生产安全。”
提前摸排 连查4部改装大货车
根据投诉举报,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超限检测站连续几日到福山区高速服务区进行调查,实地了解违法大货车运行轨迹,精准打击非法改装运输行为。
1月2日下午,执法人员提前到福山区高速服务区进行布控。
16时30分左右,执法人员发现1部商品车运输车辆疑似加长改装,遂对其进行例行检查,并对车辆进行长度测量核查。经测量,发现该运输车辆总长达27.5米,超出核定长度5.5米,存在严重违法加长改装问题。“商品车运输车辆加长改装超限超载确实害人害己,我回去立马把车辆恢复标准长度,不能因为一时贪图运费就超载超限运输。”经过执法人员批评教育后,涉事驾驶员当场承认违法事实,并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当晚,执法人员共检查商品车运输车辆19部,查处加长改装运输车辆4部。“私自改装车辆不仅违法违规,对自身的安全及其他车辆的安全通行都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超限检测站站长邵峰说:“对查处的违法加长改装的商品车运输车辆,我们将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严格实施‘一超四罚’,对托运人、运输企业等依法进行处理,同时将违法的外地车辆抄告车籍地主管部门,加强对涉事企业及相关车辆日常管理,及时消除隐患。”
编辑:白雪敏
来源:大视野新闻网
供稿:烟台市交通运输执法监察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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