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中,科学部署警力,合理设置执勤点,加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力度,重点查处酒驾醉驾、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管高压态势。
期间,执勤民警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在有序开展夜查行动的同时,积极宣传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广大驾乘人员自觉抵制酒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
下一步,龙口公安交警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结合春运、春节等节假日在辖区开展各类道路交通违法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打好岁末年初路面防控战。
酒醉驾曝光台
案例一 2025年1月4日14时许,执勤民警巡逻至龙口市海港路道恩集团门口处,发现一辆四轮电动车,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交谈时发现该车驾驶员王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酒精含量为20mg/100ml,民警依法对驾驶人王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2025年1月5日13时许,执勤民警巡逻至龙口市北路红绿灯处,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示意该车辆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交谈时发现该车驾驶员崔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对其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经检测,酒精含量为53mg/100ml,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崔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2025年1月3日晚,执勤民警在龙口市通海路夫妻馄饨门口处开展夜查整治行动。21时许,执勤民警在对一辆号牌鲁UQ2***小型汽车司机进行酒精测试筛查时发现,驾驶人涉嫌酒后驾驶。执勤民警立即对驾驶人张某某进行了酒精测试,结果显示驾驶人张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依法对驾驶人张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编辑:白雪敏
来源:大视野新闻网
供稿:龙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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