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期间,交警二大队根据辖区道路特点和酒驾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科学部署警力,强化重点时段、路段的管控力度。在城区主要路口、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以及城乡结合部等地设置多个检查点,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做到“逢车必查、逢违必究、逢疑必测”,形成严打、严防的高压态势,有效提升了路面整体管控效能。
当晚8时13分左右,整治行动在新桥西路三环锁厂西侧进行。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鲁F*****的白色小型普通客车检查时,酒精检测棒发出警报,显示驾驶员存在饮酒嫌疑。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驾驶员李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达到66mg/100ml ,已达到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标准。民警当即对李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并依照相关法规,对其作出驾驶证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的处罚。
无独有偶,当晚10时06分,在芝罘屯路方圆商场门前的整治点,民警在对一辆车牌号为鲁FG*****的黑色小型新能源轿车检查时,同样发现驾驶员夏某某有饮酒迹象。现场呼气检测结果显示,夏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47mg/100ml,也达到酒后驾驶标准。由于夏某某对呼气检测结果提出异议,民警依法依规将其带至烟台中医院提取血液样本,后续将依据血检结果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交警二大队表示,将持续加大对酒驾、醉驾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打击整治力度,保持常态化严管态势,不定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到交通违法“零容忍”,交通安全宣传“全覆盖”,切实保障辖区道路交通安全,为市民创造一个安全、有序、畅通的出行环境 。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员,酒后驾车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驾行为。
编辑:白雪敏
来源:大视野新闻网
供稿:烟台交警支队第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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