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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设立8个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

发布时间:2022-03-13 02:08:13 来源: 编辑: 浏览:

记者从甘肃省市场监管局获悉,自2月21日起,凡从入境口岸直接进入甘肃省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运抵就近的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进行全面预防性消毒和核酸检测。相关信息及时报送目的地市场监督管理局。除确定设立的8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总仓外,其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总仓”一律停用。

据悉,拟进入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链食品,货主应在入省24小时前,通过PC端(http://www.gsspaqw.org/sycms/)登录“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点击“集中监管仓报备单”进行集中监管仓入仓报备。

凡从其他省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流转进入甘肃省的进口冷链食品,可凭《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合格证明》《货物业经消毒证明》及流出省份的“出仓证明”等资料,注册登录“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如实填写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品种、规格、批次、数量、产地等信息,出具或索取“电子一票通”销售或使用,不再进入甘肃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

经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核酸检测和消毒的进口冷链食品,领取“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准予出仓。出仓后,货主须在“甘肃省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点击“集中监管仓商品信息管理”,完成“流入”及“进货”信息录入,出具“电子一票通”销售。

目前,兰州市两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各项指标验收合格,酒泉市、金昌市、平凉市、天水市、陇南市、甘南州的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须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立与运行技术要求,加快改造提升速度,确保能如期达标验收运行。(记者蔡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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