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立即要求驾驶员于某某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经现场酒精呼气测试,其体内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23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80mg/100ml)近3倍,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依法将其带至烟台中医院急诊科提取血液样本,案件待血检结果出具后作进一步处理。
烟台交警提醒:酒后驾驶害人害己,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杜绝酒后驾车。
编辑:白雪敏
来源:大视野新闻网
供稿:烟台交警支队第二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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