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厦门3月10日电(记者庞梦霞)“本以为‘四舍五入’收款方式不违法,吃一堑长一智,平时还是要多学法啊。”福建省厦门市某餐饮店负责人悔不当初。近日,该餐饮店因“反向抹零”收款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4148.41元。
据介绍,消费者刘某在该餐饮店就餐消费189.5元,支付记录却显示被扣取190元。该餐饮店负责人声称收银系统默认“四舍五入”,拒绝退还“反向抹零”的5毛钱。
接消费者刘某反映后,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依法对该餐饮店进行检查,发现所反映情况属实。该餐饮店使用的收银系统采用“四舍五入”收款方式,即少于0.5元(不含)直接扣除零头,多于0.5元(含)将向上取整。“反向抹零”后,结账单上“优惠信息”下方“抹零”一栏数字为负数。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表示,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相关规定。另外,经营者“反向抹零”却没有告知消费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如遇此类情况,请保留相关单据,拨打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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