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共同主办的“新时代推动法治进程2023年度十大案件”宣传活动网络投票过程中,一起全国首例全链条打击侵犯公民停车信息案引人注目。
2020年6月起,谢某(已另案处理)应客户要求查找车辆,使用被告人黄某某、李某制作提供的用于爬取停车信息的程序,通过技术手段非法获取停车平台系统保存的公民车辆停车位置信息。
谢某将查询到的相关车辆位置信息发送给客户,或根据客户的需求给指定车辆安装定位跟踪设备,并收取费用。黄某某接受谢某的指派,给指定车辆安装定位跟踪设备,并收取谢某给予的报酬。经统计,黄某某通过上述行为非法获利113万余元,李某非法获利24万余元。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认为,公民车辆的停车位置信息能够反映、识别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与公民行动自由、人身安全等法益紧密关联,属于公民个人信息。黄某某、李某非法获取公民车辆停车位置信息,并在指定车辆上安装定位跟踪设备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法院分别判处黄某某、李某有期徒刑4年11个月、3年3个月,并处罚金,没收违法所得。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黄某某不服,提起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审理法官告诉记者,本案被告人黄某某、李某与另案被告人谢某围绕“寻车”业务,分别负责开发程序、查询数据、联系客户、安装定位跟踪设备等内容,涉及公民个人信息黑灰产业链的诸多环节,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法院综合考虑车辆停车位置信息与公民个人的密切关联性、泄露后对公民人身和财产安全产生的危险性等因素,将车辆停车位置信息纳入公民个人信息范畴,对整个产业链中全部13名被告人均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刑罚,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活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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