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新经纬
11日,国新办举行解读《政府工作报告》修改情况吹风会。国务院研究室综合一司司长刘日红表示,《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等就业歧视”,并根据代表委员的意见,增加了“学历歧视”和“公平就业环境”等内容,反映了国家对公平就业的重视。
有记者问,两会期间,代表委员非常关注就业问题。我们发现《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就业歧视,这也是就业歧视第一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同时修改后的《政府工作报告》除了提到了年龄、性别歧视外,还增加了学历歧视,请问我们在这方面有何具体的举措和安排?
刘日红表示,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对个人而言,有就业就有收入,就有更多机会实现人生理想。对国家而言,充分和高质量的就业能够创造社会财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可以说,解决好全国8.8亿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对国家和个人都至关重要。
刘日红谈到,公平就业是劳动者的法定权利。2007年颁布的就业促进法,第三章讲的就是公平就业。其中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要创造公平就业环境,消除就业歧视;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和公平的就业条件,不得实施就业歧视。在实践中,各级政府采取了多方面措施,着力消除性别、户籍、身份等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营造公平就业环境。总的看,劳动力市场的包容性越来越强。
刘日红指出,《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性别、年龄等就业歧视”,并根据代表委员的意见,增加了“学历歧视”和“公平就业环境”等内容,反映了国家对公平就业的重视。下一步,要不断完善劳动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对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歧视行为,大力营造公平就业环境,让广大劳动者有更多更公平的就业机会,促进就业量的持续扩大和质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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